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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沛县汉康片区储备地块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5-12-15 10:18

一、基本情况

沛县汉康片区储备地块四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嘉华医院东侧,占地面积73563.54m2(约110.35亩),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6.91084°、北纬34.79558°202511月现场踏勘期间调查地块现状为农田及附近村民的板房,板房用于存放农具及临时存放农产品。

根据《沛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道路用地及公园绿地,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属于第一类用地,道路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沛县汉康片区储备地块四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11月。根据历史影像图、现场踏勘、相关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田,2018年西南角处搭建板房用于存放农具及临时存放农产品。202511月现场踏勘期间,调查地块现状为农田及板房。

根据历史沿革,调查地块周围500m范围内主要为村庄民房、沛县嘉华医院、沛县郝寨中学、农田及工业企业等。根据调查地块周边企业的产品、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企业与调查地块的空间位置结合地下水流向、主导风向等资料以及周边已调查地块检测结果等方面综合分析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周边环境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为充分了解调查地块是否受周边环境的影响,本次调查在地块内按照80×80m网格布设进行快速筛查,调查地块内设置18个快筛采样点,地块外设置1个快筛对照点。

二、快筛样品分析结果:

地块内土壤快筛样品结果参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见异常。

三、调查结论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可以确认沛县汉康片区储备地块四内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明确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定,认为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委托单位: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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