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邳州市跃辉特种橡胶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发表时间:2023-01-09 10:00 一、基本情况 原邳州市跃辉特种橡胶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邳州市宿羊山镇徐楼街,碾倪线以东、大兴线以西、邳贾线以南、南界大沟以北,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7.77407°,北纬34.34570°;调查地块占地面积:2609.4m2(约3.91亩);调查地块内现状为生产设备已拆除清运。原邳州市跃辉特种橡胶有限公司地块用地性质为集体用地,不在邳州市宿羊山镇总体规划范围内,故从严按照第一类用地评价。根据《关于印发邳州市2022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邳土治办〔2022〕1号),原邳州市跃辉特种橡胶有限公司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12月。根据历史影像图、现场踏勘、相关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结果表明:调查地块总面积约2609.4m2(约3.91亩),调查地块2002年之前为农田,2002年建设邳州市跃辉特种橡胶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橡胶密封件、安装锤(组装),2018年停产后设备清运出厂后厂房闲置。根据历史沿革,调查地块周围500m范围内主要为居民区、农田、大蒜存储仓库等。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重点关注污染物包括:pH、硫化物、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石油烃(C10-C40)、汞、砷、多环芳烃、二氟二氯甲烷。 三、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检测点位5个,采样深度为6m,共采集土壤样品20个(不含平行样);调查地块外共布设土壤对照点位1个,采样深度为6m,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4个;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GB36600中基本45项、石油烃(C10-C40)、硫化物、多环芳烃(其他8项)、二氟二氯甲烷。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井深为6m,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不含平行样);调查地块外共布设地下水对照监测井1口,采集1组对照井地下水样品;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pH、GB36600中基本45项、石油烃(C10-C40)、硫化物、多环芳烃(其他8项)、二氟二氯甲烷。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调查地块采样分析期间地下水样品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对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未列出的指标,均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 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四、调查结论 基于第一、第二阶段调查分析结果,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各项检测因子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检出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 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用于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委托调查人:贺成仁 报告编制单位:徐州创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15371348760 |